“宅基地”相关政策一直是广大农友所关心的话题之一。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出一条重磅消息: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这条消息一出,瞬间成为网上刷屏的热点。小谷收到了很多农友的来信:这项举措将怎么推行?对农民现有宅基地有什么影响?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 “三权分置”,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
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
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这是前两权的具体含义。
而此次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最关键的一权,是使用权的适度放活。这里我们将适度与放活分开解释。
①“放活”使用权,必然推动“宅基地流转”。
分户情况在农村地区很常见,可很多人分了户也没有宅基地,因为很多地方已经不批宅基地了。有些人原来有宅基地,但是后来进城务工或者转成城市居民,原先的宅基地就出现了闲置。现在宅基地“三权分置”,资格权即相当于承包地的承包权,使用权相当于承包地的经营权,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以后可以类似于承包地经营权一样流转起来,这对于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具有重大意义。
②“适度”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买”宅基地。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特别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突破,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
所以,所谓“适度”放开,主要指的是宅基地可以在村集体成员之间流动流转。换句话说,以后宅基地所有权要在“合法范围之内”交易。
宅基地是村庄“三块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人的归属感。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指出,在村庄土地制度变革方面,意图很清晰:坚持保护农人土地权益、保证农人公平共享土地增值收益,激活村庄熟睡的土地财物,添加农人产业性收入。
姜大明说,各地在变革试点中要仔细展开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资历权的法理研究,探究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完成形式,能够要点结合开展村庄旅行、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探究盘活使用村庄搁置农房和宅基地、添加农人产业性收入、促进村庄振兴的经验和方法。
宅基地关系到住有所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获得感。此次宅基地“三权分置”,坚持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激活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获益的是咱广大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