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您的精彩瞬间,枣庄人的年味
枣庄市档案局(馆)关于在全市征集过年民俗作品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挖掘、抢救、保护和弘扬枣庄的历史文化,反映枣庄人过年的民俗,展示枣庄的发展变化和人民生活的风采,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以此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枣庄市干部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懈奋斗、与时俱进,书写了枣庄故事,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伟大成就。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伴随着收获的喜悦,我们迎来了充满希望的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勤劳勇敢的枣庄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吹响新时代的号角,坚定信心再出发。
市档案局(馆)经研究决定,举办“留下您的精彩瞬间,枣庄人的年味”作品展,在全市广泛征集枣庄过年民俗的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市范围内社会各界人士反映“春节民俗”主题,涉及地方特色民俗内容的书法、绘画、摄影、诗歌、散文、小小说等作品均可参加。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过年回家。购票、乘车、开车、行李等反映回家的情景,带着一年的收获和成功,夫妻携行,携儿带女,衣着打扮等兴高采烈的喜悦心情;二是过年团圆。拍摄全家福、守年夜、看春晚、包饺子、祭祀、拜年、走亲戚、串门、叫闺女、看灯、舞狮子、耍龙灯、赶庙会等;三是过年坚守。反映节日期间站岗、戍边、坚守岗位,值班执勤,一家不圆万家园的家国情怀。四是年后分别。反映节后离家的难舍、牵挂、希望、期待等。
二、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要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展示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宣传地方特色文化,传播推广富有地方特点的民俗年味,讲述身边故事、发现身边变化,定格美好瞬间,展现美好生活。
2、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规格不限,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单张、组照均可,所有作品幅数不限。报送作品须附标题、作品简要说明,时间、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3、征集作品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原创性,严禁抄袭、盗用;市档案局(馆)不承担作品中因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等问题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4、市档案局(馆)对所有活动征集作品拥有展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承诺不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三、说明
1、作品以作者捐赠给市档案局(馆)的方式进行征集;作品一旦被档案局(馆)收藏,档案局(馆)将颁发给作者或捐赠者收藏证书以作凭证,并给与纪念品以作奖励。
2、作品由市档案局(馆)统一收集、整理,选择一批优秀作品进行展出,在微信公众号“枣庄档案”和枣庄市档案信息公开网站中进行展示。
3、此项工作长期开展,市档案局(馆)随时进行接收。为了便于展出,第一期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参赛作品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zzdajglk@126.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留下您的精彩瞬间,枣庄人的年味”投稿字样。
联系人:孙玉霞 汤锦阳
联系电话: 15666370778 3315774
枣庄市档案局(馆)
201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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