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离不开货币。货币制度是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所规定的货币流通的组织形式。历史上西方各国大致经历了银本位、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信用货币制度4种货币制度。
一、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本国货币的流通结构和组织形式,它由国家有关货币方面的法令、条例等组成。
货币制度的一般内容有:币材的确定、货币单位的确定、流通中货币种类的确定、对不同种类货币的铸造和发行的管理、对不同种类货币的支付能力(无限法偿与有限法偿)的规定等等。
币材的确定
货币材料简称“币材”,是指用来充当货币的物质。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如确定用黄金充当货币材料就构成金本位制,用银充当货币材料就构成银本位制。确定以哪一种物质作为币材,是一国建立货币制度的首要步骤。究竟选择哪一种币材虽然是由国家确定,但这种选择受客观经济条件的制约,往往是对已经形成的客观现实从法律上加以肯定。国家不能随心所欲任意指定某种物品作为货币材料,否则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也是行不通的。
确定货币单位
货币单位是指货币制度中规定的货币计量单位。货币单位的规定主要由两个方面:一是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在国际习惯上,一国货币单位的名称,往往就是该国货币的名称,如美元、英镑、日元等;二是确定货币单位的“值”。在金属货币条件下,货币的值就是每一个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的重量和成色;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尚未完全脱离金属货币制度时,确定货币单位的值主要是确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当黄金非货币化后,则主要表现为确定或维持本国货币与他国货币或世界主要货币的比价,即汇率。
规定流通中的货币种类
即规定主币和辅币。本位币是一国流通中的基本通货,用法定货币金属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经国家造币厂铸成的铸币称之为“主币”或“本位币”。主币的特点有:自由铸造;无限法偿。
辅币是本位币最小单位以下的不同面额的可以等分的货币。辅币的特点有:用较贱的金属铸造;不是足值货币;可以与本位币自由兑换;限制铸造;有限法偿(在我国并没有作明确规定)。
规定货币铸造或发行的流通程序
对于金属货币,指自由铸造和国家铸造。由于主币一般是足值的货币,其作为货币和作为商品的价值相同,采用自由铸造;辅币是不足值的货币,铸造时产生铸币收入,一般是由国家铸造。对于信用货币,是指分散发行和集中发行。早期的信用货币一般由商业银行依靠自己的信誉分散发行,中央银行制度建立以后,央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施行信用货币集中发行。
对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的规定
指货币的有限法偿和无限法偿。无限法偿是指不论支付数额多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买东西、还账、缴税等),对方都不能拒绝接受,一般主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有限法偿是指在一次支付中,若超过规定的数额,收款人有权拒受,但在法定限额内不能拒受。有限法偿主要是针对辅币而言的。
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规定
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是指在货币发行时须以某种金属或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其发行货币的准备,从而使货币的发行与某种金属或某些资产建立起联系和制约关系。各国所采用的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具体内容,一般均在本国有关法律中予以明确规定。在不同的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不一: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以法律规定的贵金属(金或银)作为准备;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已经与贵金属脱钩,多数国家都采用以资产(主要是外汇资产)作为准备,也有的国家以物资作为准备,还有些国家的货币发行采取与某个国家的货币直接挂钩的方式,盯住美元、法郎或英镑等。
各国在准备比例和准备资产上也有差别,目前各国发行准备的构成一般有两大类:一是现金准备,包括黄金、外汇等具有极强流动性的资产;二是证券准备,包括短期商业票据、财政短期国库券、政府公债券等必须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
二、货币制度的演变
1、银本位制是近代最早实行的货币制度,从16世纪开始盛行到19世纪。银本位制的基本内容包括:以白银为主币币材,银币为无限法偿货币,具有强制流通能力。主币的名义价值与所含的一定成色、重量的白银相等,银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融化,银行券可以自由兑现银币或等量白银,白银和银币可以自由输出输入。
2、金银复本位制指金银同时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是16~18世纪西欧各国流行的货币制度。按照金银比价关系又可将其细分为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跛行本位制。
(1)平行本位制,是金币和银币按其实际价值流通,其兑换比率完全由市场比价决定,国家不规定金币和银币之间的法定比价。这种制度使得金银比价经常发生变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商品价格体系的混乱。
(2)双本位制,是指国家规定金币和银币之间的法定比价。这种制度容易导致格雷欣法则所描述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在金银双本位制下,国家以法定形式规定金银两种铸币之间的法定比价,两者的交换比率不再受市场上金银价格波动的影响。当市场上金银比价发生变化时,由于金银货币的法定兑换比率得不到及时调整,就会出现金币或银币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相背离,从而使实际价值高于名义价值的货币(良币)被收藏、熔化而退出流通领域或输出,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劣币)则充斥市场。
格雷欣法则主要揭示了金银双本位制的内在缺陷。
下面我们举个例子来使读者更清楚地理解“劣币驱逐良币”原理。
1791年美国实行双本位的金银复本位制度,法定金银比较为1:15,而当时国际金银市场的比较为1:15.5,假设运费为0.01单位白银,那么你认为美国的货币制度会发生何种变化呢?
按照这样的法定和市场比较,套利者可以先将15单位银兑换兑换1单位金币,再将金币融化后并在市场上出售,收回15.5单位白银,扣除0.01单位白银,还剩0.49单位白银的利润。由于这是无风险的利润,则吸引大量套利者进行套利交易,使得黄金退出了流通市场,最终金银复本位制退化成银本位制。简言之,法定金银比高估哪种货币,则哪种货币便充斥市场;低估了哪种货币,则哪种货币退出流通。
(3)跛行本位制,是指法律规定金币和银币都可以成为本位币,两者之间有兑换比率,但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却不能自由铸造,只能由政府限制铸造。这样既避免了价格体系混乱,又避免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但实际上,此时的金币已成为金币的附属产物,起着辅币的作用。
3、金本位制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从复本位制过渡到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金本位制经历了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几个阶段。
金币本位制,是典型的金本位制。它是以黄金作为货币制度的基础,并实行金币流通的一种货币制度。其基本特点是:a.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这样,金币数量可以自发地满足流通中的货币需求,并保证金币的名义价值与其实际价值相符;b.有无限法偿能力;c.金币与价值符号(辅币和银行券)同时流通并可自由兑换。既节约了大量黄金,又保证了价值符号的稳定,从而稳定了货币流通。d.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国境。黄金在国与国之间自由流动,并起着世界货币的作用,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及外汇汇率的稳定。
金币本位制盛行于1816~1914年间,是历史上一种较为稳定的货币制度。在金币本位制下,币值相对稳定,促进了资本主义各国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发展,也促进了信用制度以及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的发展。但由于经济发展,黄金的存量相对不足,而黄金在各国之间分配的不均更加剧了这个矛盾。20世纪初,一些国家因黄金短缺,开始限制黄金的自由兑换与输出,从而削弱了金币本位制的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多数国家开始实行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是不铸造、不流通金币,但国家为纸币或银行券规定含金量,对黄金的兑换也做出了限制,银行券只能达到一定数量后才能兑换金块的货币制度。英国于1925年率先实行此制度,规定银行券兑换金块的最低限是1700英镑。
这样既节省了货币性的黄金用量,又减少了黄金外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黄金短缺与商品经济发展的矛盾,但也使黄金的货币职能逐步缩小了范围。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国内市场上没有金币流通,本国纸币仍规定有一定的含金量,但在国内不能兑换黄金。实行这种本位制的国家,规定国内货币与另一实行金币或金块本位制的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汇率,并在该国存放黄金外汇储备作为发行准备,居民可按法定汇率购买外汇,在联系国兑换黄金。
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多位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
金汇兑本位制进一步节省了黄金的使用,扩大了各国的信用创造能力,使黄金的货币职能进一步减弱。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都取消了金币的流通,而代之以价值符号,这样就失去了货币自动调节流通需要量的作用,货币流通不如金币本位制时稳定。在经历了1929~1933年的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后,各种金本位制相继为信用货币制度所取代。
4、信用货币本位制
信用货币制度又称管理纸币本位制,是以不兑现的纸币为本位货币的制度。
信用货币是一种信用凭证,完全依靠银行信用和政府信用而流通,是不足值的货币,不代表任何金属货币,又称债务货币。
(1)产生:金本位制的缺陷
a.金属藏量和产量的有限性与商品生产和交换扩大的无限性的矛盾,是金本位制崩溃的根本原因;
b.金属货币价值稳定的相对性。在金本位制下,通常所说的币值稳定是指本位货币稳定地代表一定数量的黄金。但是,黄金本身的价值不仅受黄金劳动生产率变化的影响,而且,黄金的相对价值(即金与其他商品的交换比率),还要受黄金供求状况的影响。
c.金本位制不利于国家实行独立的经济政策。
(2)特点
a.它以不兑现的纸币为本位币,一般是由国家授权中央银行发行的。国家法律规定纸币是无限法偿货币,即可用于任何数额的交易,任何人不得拒收。
b.不兑现纸币不代表任何贵金属,不能兑换黄金等贵金属;
c.非现金结算占据主导地位;
d.信用货币的性质使流通中的货币量与经济增长的需求量相适应的要求,从金本位制下的金属货币自发调节转移到由各国政府机构人为控制。(纸币本位制下,由于纸币本身没有价值,从而不能像黄金那样起到自动调节通货和价格的效用,当纸币发行量超过经济中实际需要的货币量的时候,就会发生通货膨胀。)
现实中的货币都是信用货币,主要由现金银行存款构成。现实中的货币都是通过金融机构的业务投入到流通中去的,国家对信用货币的管理调控成为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
我国的人民币制度一开始就是一种与贵金属没有联系的信用货币制度。
(3)表现形态
a.纸币与硬币:是指以纸币和金属铸币形态存在,由国家统一发行并强制使用的货币形态。多以纸质形态存在,并通常称为“钞票”。
b.支票存款:可以签发支票的存款。这里的存款指的是活期存款。
c.电子货币:是指在零售支付机制中,通过销售终端、不同的电子设备之间以及在公开网络上执行支付的“储值”和预付支付机制。所谓“储值”,是指保存在物理介质(硬件或卡介质)中用来支付的价值,如金融机构的信用卡和各类银行卡等。预付支付机制则是指存在于特殊软件或网络中的一组可以传输并可用于支付的电子数据,通常被称为“数字现金”。
比特币是一种电子货币,它不是国家发行但是是以信用为基础发行的信用工具,所以是货币。比特币的出现是一种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