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特急文件,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
通知指出:近期一些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还有一些节目以非法网络视听平台及相关非法视听产品作为冠名,为非法视听内容在网上流传提供了渠道。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的传播秩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做出四点要求:
一、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
二、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
三、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的管理。
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通知原文如下:
该声明一出,影响巨大,尤其是以二次创作、二次剪辑为主的短视频行业,将遭受重大冲击。快手、抖音、火山小视频、西瓜视频、B站等将不能对有版权的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创作了。
对于影评、剧评类内容创作者影响也非常大,像谷阿莫、暴走阅后即瞎等,这些内容创作公司也都有自己的招商,但现在就等于既不能创作,也没有了广告费。
影视营销公司则丧失了主动传播自制鬼畜视频,和诱发自来水二次创作衍生视频的手段。
虽然短期影响巨大,但是长期来说,这是一件好事,有利于将版权规范化,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这对有钱买版权的大公司来说,尤为有利。
当然,这种“二次创作”还在于版权方追不追究。如果电视剧和电影公司,愿意开放版权来让大家二次创作形成宣传,或干脆不追究。那么也倒相安无事。
对于互联网背景下的粉丝经济,全民吐槽与参与二次创作组成了其最重要一环,虽然有时二次创作的视频是对原本作品严肃性的解构,但产生的娱乐化效果,无疑也反哺了原作,极大增强了传播效果,对原创内容有所增益。
更深远的影响,其实还在于大众传播舆论环境的风声鹤唳。十二年前,胡戈创作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让认为《无极》被恶搞的陈凯歌将其告上法庭,但也将短视频二次创作推向了发展高潮。
在全民玩抖音的今天,一纸禁令真能彻底封印一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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