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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乙方,虽然有时我们与一些强势客户签订合同时,并不能修改他们的合同条款,但对于合同中的风险条款,我们还是不可不知的。只有已知风险才能判断这些风险是否可控,以及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进行避免。
下面就让我们看看,销售合同中一般都有哪些风险条款吧!
01
关于合同的“签订日期”
合同的签订日期,是对双方履行相关权利与义务时间起点的明确,但在签订时,也要注意一些细节,以免对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可掌控的风险。
我们知道合同上明确了具体的签订日期,则不论双方实际是何时签字盖章,均以合同上注明的签订日期为准。比如,合同上约定的签订日期为2018年4月1日,虽然甲方实际在2018年4月7日签字盖章,但仍视该合同在2018年4月1日签订。
同时甲乙双方在签字盖章时,均需注明日期,以明确合同生效的时间。这样,乙方就不必再担心因为甲方迟迟未盖章而导致货期紧张了。
02
关于合同的“生效日期”
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即生效,但有些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此时虽然合同已签订,但需同时满足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才能生效。比如,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另外,我们需要同时对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个正确的认识,以免对合同生效可能性的把握出现较大偏差。
03
关于合同中的“期限”
合同商务条款中,都会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的行使都应该有一定的时间期限,即有起点,有终点。
但在实际的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时间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比如:
但我们仍然需要注意,某些关于期限的条款虽然符合上面“XXX后N日内XXX”的格式,但仍然可能存在我们不可把控的风险,比如:
所以,为了把控风险,以上条款可以采取”加上最后期限“的方法进行修改,比如:
好了,先给大家介绍以上几点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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